欢迎报名“2019深港澳科创企业百强榜暨科创之星评选活动“

发布时间:2019-11-07 23:09:50 文章来源: 浏览量:8425

2019年8月18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正式公布《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》,支持深圳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优势,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,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。2019年9月,中共深圳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,深圳未来“要以主阵地的作为加快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”,加快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、5G、人工智能、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、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实验室等重大创新载体和平台的建设。

为激励深港澳科创企业共建建设深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,不断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,在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、深港澳科技联盟指导下,由2019深港澳科创大会暨科创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设立了“2019深港澳科创企业百强榜”,按照成熟公众企业与非成熟新锐企业划分推出“2019深港澳科创公众企业50强”和“2019深港澳科创新锐企业50强”,旨在激励优秀的科创企业。为做好科创之星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奖项设置

1、2019深港澳科创公众企业50强(50名)

2、2019深港澳科创新锐企业50强(50名)

3、2019深港澳科创之星企业(公众/新锐各10名)

 

二、评选标准

(一)基本条件
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、积极实践、勇于创新,科研创新能力强、成果突出,产学研深度融合;

3、遵纪守法,无违法行为,诚信、自律,积极投身于大湾区鼓励的战略性新兴行业发展;

4、注册地址位于深圳、香港、澳门;

5、企业已有高新企业认证或高新企业认证入库;

6、公众企业榜在上市企业中评选;

7、新锐企业榜若在科技创新方面成果突出优先入选。

 

(二)评选具体条件

1、50强公众企业需已在主板、中小板、创业板、科创板、新三板上市公众企业,新锐之星企业为2015年10月1日后成立的成长期企业;

2、综合考虑年销售额、利润、总资产、市值、研发投入等;

3、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、入库或吻合条件但尚未认定、入库的优秀企业;

4、行业应为5G移动通信、人工智能AI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、高端智造、生命科学、新材料等科创新兴行业;

5、在科技创新方面成果突出,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视情况优先考虑:

①参加国际、国家级、省市级科技类奖项;

②获正式授权的发明专利;

③参加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课题项目;

④企业员工在国内外SCI/EI(核心)/CSSCI/SSCI/A&H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(含被录用者)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被SCI/EI(核心)/CSSCI/SSCI/A&HCI(光盘版)收录。

 

三、评选方式

1、2019深港澳科创公众企业50强暨深港澳科创之星由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评选;

2、2019深港澳科创新锐企业50强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申报并经过专家委评审。

 

四、其他事项

1、评奖不收取费用;

2、申报表格下载:2019深港澳科创企业百强榜暨科创之星企业报名表

3、受理时间: 2019年11月6日-2019年11月30日;

4、公示:评审结果将在专题网站公示(sieia.org/index/index/cotrun.html)接受社会监督;

5、奖励:评审结果公告后在12月10日“2019深港澳科创大会”上颁发证书。

6、报名:“请点开2019深港澳科创之星评选活动专题链接底部按照指示标准提交报名资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