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深港澳科创企业百强榜评选方案及科创公众企业50强名单 (征求意见稿)
第一部分 背景说明及评选方案
2019年8月18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正式公布《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》,支持深圳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优势,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,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。2019年9月,中共深圳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,深圳未来“要以主阵地的作为加快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”,加快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、5G、人工智能、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、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实验室等重大创新载体和平台的建设。
为激励深港澳科创企业共建建设深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,不断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,在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、深港澳科技联盟指导下,由2019深港澳科创大会暨科创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设立了“2019深港澳科创企业百强榜”,按照成熟公众企业与非成熟新锐企业划分推出“2019深港澳科创公众企业50强”和“2019深港澳科创新锐企业50强”,旨在激励优秀的科创企业。
一、奖项设置
1、2019深港澳科创公众企业50强(50名)
2、2019深港澳科创新锐企业50强(50名)
3、2019深港澳科创之星企业(公众/新锐各10名)
二、评选标准
(一)基本条件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积极实践、勇于创新,科研创新能力强、成果突出,产学研深度融合;
3、遵纪守法,无违法行为,诚信、自律,积极投身于大湾区鼓励的战略性新兴行业发展;
4、注册地址位于深圳、香港、澳门;
5、企业已有高新企业认证或高新企业认证入库;
6、公众企业榜在上市企业中评选;
7、新锐企业榜若在科技创新方面成果突出优先入选。
(二)评选具体条件
1、50强公众企业需已在主板、中小板、创业板、科创板、新三板公众企业,新锐之星企业为2015年10月1日后成立的成长期企业;
2、综合考虑年销售额、利润、总资产、市值、研发投入等;
3、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、入库或吻合条件但尚未认定、入库的优秀企业;
4、行业应为5G移动通信、人工智能AI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、高端智造、生命科学、新材料等科创新兴行业;
5、在科技创新方面成果突出,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视情况优先考虑:
①参加国际、国家级、省市级科技类奖项;
②获正式授权的发明专利;
③参加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课题项目;
④企业员工在国内外SCI/EI(核心)/CSSCI/SSCI/A&H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(含被录用者)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被SCI/EI(核心)/CSSCI/SSCI/A&HCI(光盘版)收录。
三、评选方式
1、2019深港澳科创公众企业50强由深港澳科创之星由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评选;
2、2019深港澳科创新锐企业50强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申报并经过专家委评审。
第二部分 公众企业评定建模过程
2019深港澳科创公众企业50强,从注册地在深圳、香港、澳门的主板、中小板、创业板、科创板上市公司中筛选(其中截至2019年11月7日注册地在深圳的A股上市公司有295家),以营业收入、利润、所得税、应交税费、总资产、市值、研发投入为主要因素;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先;行业为5G移动通信、人工智能AI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、高端智造、生命科学、新材料等科创战略新兴行业;在科技创新方面成果突出视情况优先考虑。
评审专家以营业收入、利润、所得税和应交税费等主要指标为例,进行评定建模过程说明如下:
一、 评审专家
评审专家包括高级经济师、审计师、国家高级科技咨询师、高级数据分析师、创业咨询师、副教授、知名券商资深投行专家、国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、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师、土地估价师、房地产经济师及企业管理博士生。
二、 专家权重法
采用专家权重法获得专家对营业总收入、净利润、所得税和应交税费四个总指标及分指标进行打分,获得权重如表所示。
三、双重权重法建模
根据专家权重法打分的结果,分别对年度指标和总指标进行双权重法建模
1、营业总收入
2、计算净利润
3、计算所得税
4、计算应交税费
5、总指标权重
第三部分 2019深港澳科创公众企业50强名单
2019深港澳科创公众企业50强(排名不分先后)
备注:上述评价办法所有权及评价结果解释权都归“2019深港澳科创大会暨科创之星评选组委会”所有,欢迎咨询及建议。邮箱:2320429420@qq.com;电话:18676700100(微信同)